研究院动态
2025-2026学年硕博连读生遴选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29 作者:互联网 访问次数:585为做好2025-2026学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根据《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2+4”和“3+4”硕博连读生资格考核与选拔工作实施细则》、《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管理规定》(武大研字〔2024〕7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2024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2+4”硕博连读考核;
2、2023级优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可申请参加“3+4”硕博连读考核。
二、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2、硕士阶段必修课和指定选修课基本完成,且学位课考核成绩均应达到B-及以上,专业基础扎实,有浓厚的学术研究兴趣,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良好的科研潜质
3、外语水平达到以下条件之一: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考试,英语成绩达到入学当年免修英语的条件;大学英语六级合格及以上成绩(不低于425分);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笔试成绩不低于55分;雅思(IELTS)成绩6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9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10分及以上(成绩有效期内)。
三、遴选程序
1、提交申请:申请人需于2025年10月15日前提交签字完整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研究生导师或本学科其他专家(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推荐信(附件2,共2份)、外语水平、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进行登记。
2、报名资格初审。由我院管理人员进行,主要对申请人的资格(学习年限、学分完成情况和课程成绩等)进行审核。
3、组织考核。10月25日左右,由我院成立遴选考核小组,对申请人的硕博连读资格进行综合考察。
4、审核公示。我院审查通过后将选拔结果报叉院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并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对各培养单位上报的名单审核后,将选拔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结束后,将确定本年度硕博连读生名单。
5、确定为本年度硕博连读生的同学还须在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网(http://yz.whu.edu.cn/)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硕博连读生资格无效。
四、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采取综合面试的形式,由我院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组由不少于 5 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主要考察申请人是否具有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能力和条件,重点考察申请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进行创新性研究的综合能力和科研潜质。
综合面试主要考核外语水平、学术素养和培养潜质3个方面。
1、外语水平。采取专家随机问答的方式进行,根据考生回答对考生的外语应用能力进行评分。
2、学术素养考核。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候选人准备15分钟PPT向专家考核组汇报个人学习和研究情况,5分钟陈述学历、学术研究背景,10分钟介绍代表性研究工作或成果、文献阅读情况和对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的认识及研究计划等。考核专家组根据候选人汇报材料对候选人的学术素养给出综合评分。
3、培养潜质考核。考核专家组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给出综合评分。
综合考核各部分均以百分制计分。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水平×20%+学术素养×40%+培养潜质×40%
综合考核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不予通过。
五、遴选结果
我院专家组综合考虑学校政策、我院招生计划,酌情确定“2+4”和“3+4”招生指标数,在尊重导师、本人意见与考虑博士招生指标数的基础上,以综合考核成绩排序为依据,确定遴选结果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天。
申请人在考核结束后提交《硕博连读考核登记表》纸质版至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六、硕博连读生培养相关说明
1、硕博连读生转博后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生从取得博士学籍起计算博士学习年限,最长学习年限原则上不超过6年。
2、“3+4”硕博连读生,符合硕士学位答辩条件和硕士学位申请条件的,可在硕士阶段第三学年,经本人申请、导师和学院同意,参加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和申请硕士学位,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不得超过本届硕士生的正常答辩和学位申请时间。
3、在培养过程中,经培养单位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博或本人提出放弃继续攻博的学生,应按照《武汉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等相关要求,转为本专业硕士研究生进行培养或予以退学。
七、其它说明
1. 接收硕博连读生的导师必须已取得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占用导师2026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2、如遇学校相关政策调整,以学校最新政策为准。
其他事项遵循《武汉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培养办法(试行)》(武大研字〔2024〕7号),我院专家组具有最终解释权。
武汉大学董辅礽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
2025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