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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2 作者:互联网 访问次数:107

根据校研究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强化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规范化管理,从源头上保障学位论文质量,现将我院2024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开题报告的对象

预计2025年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研究生


二、开题报告的时间

预计2025年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博士生开题报告应在2024年5月20日之前完成。


三、申请开题条件

1.研究生导师同意;

2.提交一份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献综述。


四、开题报告的内容

开题报告的内容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论文选题的价值与意义;与论文选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趋势;论文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研究思路、研究方法、技术路线,研究的重难点、可能的创新点与不足之处,研究的主要内容及初步框架,研究的进度安排等;主要参考文献等。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正文部分不得少于5000字。


五、开题报告的组织

健康经济学专业由我院集中组织开题,其他专业参加经济与管理学院所在学科开题报告,请各位博士生加强与导师联系,密切关注开题报告安排。

参加我院组织开题报告流程要求

(一)5月10日前,学生完成开题报告及申请。研究生向导师提出申请,填写开题报告申请表(见附件3)并导师签字同意后提交至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并提交开题报告书面材料。

(二)5月15日前,完成开题分组并公示。研究生教学管理人员负责统计参加开题报告的研究生个人信息及报告主题,提交至研究院学术资格审核小组审核开题资格,根据学生类别及报告主题组织分组答辩。

(三)5月20日前,集中组织博士生开题报告会。博士生开题报告不少于20分钟,专家提问不少于10分钟。开题专家组对选题是否恰当、研究设想是否合理可行、研究内容与方法是否具有开拓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查,提出指导意见,并做出评议结果。


六、开题报告决议

开题报告的决议由评议小组成员集体商议后做出,决议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种。

开题报告“通过”者,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写作阶段;开题报告“不通过”者,须重新准备开题报告,一般应间隔至少3个月,再按照相关要求和程序申请参加下一次开题报告会。

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更改论文选题。确因实际研究需要对论文选题进行微调的,应经导师审核同意,并报研教办106备案。若论文选题变动较大,或者更换论文选题的,则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七、其他说明

(一)开题报告会结束后,请5月20日之前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交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2041-1高老师处存档,同时研究生应在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学位管理—论文开题管理)。

(二)研究生在进行开题报告时,本学科专业的研究生一般必须参加,跨学科或相近专业的研究生亦可旁听。

(三)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博士学位论文构思、撰写时间有相应要求,请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工作的通知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

附件3:开题报告申请表